1、职业简介: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已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2、报名条件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不可以,待查)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3、认证级别及费用:
高级物流师(一级):¥
物流师(二级):¥2880元
助理物流师(三级):¥2080元(学生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