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要想达到求才、用才、育才、激才、留才等工作的能力。就要进行专业化的培训。为了满足社会对该职业的发展及需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2001年8月颁布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启动该《标准》是为了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素质,让人力资源管理运用现代化的科学办法,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合理的培训、组织和调配,使人力、物力经常保持最佳比例,同时对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恰当的诱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
二、考试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硕士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5、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