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简介:
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则、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它是各行各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者上岗就业的必备条件。
二、报名条件 :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5)有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
(6) 从事本职工作10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高中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认证级别及费用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890
人力资源管理师:¥1980元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980元